请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
二维码
查看手机网站
收藏本站
我的资料
东浩财税
首页
Home
公司简介
Nav
新闻资讯
Nav
服务项目
Nav
网站建设
Nav
教学资源
Nav
联系我们
Nav
服务分类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资质办理
知识产权
认证服务
优惠套餐
代做网站价格
企业官网
商城网站
轻应用小程序
教育系统
服务热线 187-8003-6285
为您提供快速、便捷的企业咨询服务
我一般纳税人公司账面上有一辆汽车,现在转让给老板个人了,如何做账?如何纳税?
5
发表时间:2021-01-26 15:34
疑问
我一般纳税人公司账面上有一辆汽车(假设原值10万元,累计折旧8万元),现在按照1.13万元过户转让给老板个人了,如何做账?如何纳税?
答复
属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核算。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万元
累计折旧 8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万元
(2)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 1.1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3万元
(3)结转清理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 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1万元
提醒
由于你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需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目前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因此你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1.13万元/1.13*13%=0.13万元
注意1:
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因此销售的旧车不得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2:
若是你公司当时购进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旧车的,则可以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3:
若是你公司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汽车,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则也可以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4:
由于你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跟正常销售货物一样,既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不需要发票的个人客户,也应做无票收入来进行纳税处理。
分享到:
关注公众号